嬰兒腸絞痛介紹 周怡宏醫師
疾病介紹:
嬰兒早期常見症狀組合,包括陣發性哭鬧、腹痛,躁動不安。
文獻報告發生率約15-35%,其中1/4會尋求醫師協助。
不止造成母親壓力焦慮,影響家庭和諧,造成兒童虐待。無處理經驗父母,需要合宜說明保證以及心理支持。
發生年齡及期間:
嬰兒啼哭約在6週大達症狀高峰,直到四個月大左右會消失。晝夜變化十分明顯,尤其在夜間6點至半夜,啼哭更為厲害。
正常與腸絞痛嬰兒啼哭均發生在夜間,並無差異;但腸絞痛患嬰的特點在過度啼哭高峰在2週大左右,而在3個月大時會逐漸消失。
原因與危險因子:
包括腸胃蠕動不成熟,中樞神經不能有效處理嬰兒環境刺激,過敏,母親抽煙,敏感度較高,親子互動不佳,行為表現個別差異與文化背景期待差距。
診斷標準:
A. 啼哭型式與特徵—
研究均無法區隔正常與異常啼哭。因此必須觀察整體臨床表現求證,不能由啼哭做判斷。
Wessel的”腸絞痛3規則”包含過度啼哭每天3小時以上,每週3天以上, 持續3週以上。
與正常啼哭相同點,在於啼哭在傍晚較常發生直到半夜。
研究指出,腸絞痛者啼哭可每日達241-300分鐘,而一般正常兒啼哭則為 103-112分鐘。
上述規則,根據研究可有77%敏感度,87%特異性,陽性預測率為85%,陰性預測率則為79%,顯示為良好預測指標。
B. 動作表現—
50年前學者即觀察到腸絞痛嬰兒有特殊動作型式,稍後研究中也證實,包括發作時劇烈尖銳哭鬧、臉部脹紅,眉毛捲曲,腿部向上彎起,雙 手握拳狀,哭聲為高頻率表現,且在夜間發作時排氣增加,身體僵直用 力,以及希望被擁抱等項特徵。
C. 其他症狀表現—
通常嬰兒仍能吃得好,也長得很好。常常看起來好似很餓,而想吸吮任何可吃食物。因此應確認是否體重增加良好,以排除其他諸如餵食不足致使哭鬧等問題。另外也常吞入大量空氣,造成腹漲與排氣增加,可顯示人格特點不一致,較無耐性特徵。此外也很容易因漲氣致餵食後造成溢奶。
A. 嬰兒有發燒—仔細查看發燒來源(如耳鼻喉,尿液檢查,關節炎及皮膚發炎)。
B. 嬰兒有呼吸症狀—包括呼吸急速,餵食後呼吸困難,發紺及停止呼吸 等均應仔細檢查。
C. 嬰兒有異常神經狀況—尤其是腦膜炎的症狀,此外瞳孔大小異常,對光反應異常或前囟門突起,此外抽筋、意識不清,嘔吐等應排除腦內病變之可能。
D. 嬰兒有胃食道逆流疾病—除不正常姿勢、溢奶、啼哭、易打隔外,另外常併有呼吸道暫停、心搏過慢,及呼吸困難、每天有5次以上溢奶,每次溢奶量大於30g,拒絕餵食以及體重增加異常。
E. 嬰兒有嘔吐現象—應排除幽門狹窄或小腸阻塞之可能。
臨床處理 :一旦診斷確定後,治療方向包含三部份,即餵食改變,藥物 療法及行為介入法等
A. 給父母親的建議—最重要的是有彈性多方運用減緩嬰兒腸絞痛方法,
不應拘泥某種固定式的權威解法。
1) 仍依原來方法餵食母乳,並不會引起腸絞痛。很少數情況下因母親吃某些食物後,使寶寶絞痛加劇,則應謹慎地去除這類食物,除此之外並不需要改變母親飲食。
2) 如果是以配方奶餵食,應先檢查成分及沖泡是否正確,另外飲食中可以分 段排氣以減少氣脹。
3) 如嬰兒有強烈表現在吸吮上,即可能應考慮增加其每次餵食量,但間隔仍應固定;另外餵食時間也不宜過快,以免吸入過多空氣,可由選擇奶嘴大小來加以調整。
4) 不可使用固體食物,因並不會改善腸絞痛,並且反而會引起其他問題。另外四個月以內不需要給予副食品。
5) 使用前背或後背腰帶,或其他抱持裝置用以安撫嬰兒,可以使其較獲情緒穩定。
6) 貼身抱住嬰兒,可使之穩定啼哭情緒,也可使用柔和音樂或錄音帶,燈光 變暗,開車逛街,輕柔對寶寶說話,溫水澡,嬰兒按摩,有韻律地搖晃 安撫嬰兒等。
7) 寶寶絞痛時,母親儘可能不要做別的事情,使寶寶知道全心放在他身 上。甚至應調整家中生活習慣一段時間。
B. 藥物治療—
許多古老流傳下來的秘方都曾宣稱可以減緩症狀,但是父母親需要記得,不要以訛傳訛,也不要使用過高劑量,並且要謹慎評估寶寶的反應究竟如何。要提醒的是,需要使用時需請醫師提供建議,另外記得事實上只有 極少數腸絞痛寶寶需要使用藥物。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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