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開始餵食副食品的適合年齡為何?
近年來母乳哺餵是國際的主流餵食方式,根據世衛組織WHO的建議每一位嬰兒應該以純母乳直接哺餵直到兩歲為止,同時也指出,在嬰兒滿六個月之後,即應該開始每天提供副食品的餵食。但是,對於從小以奶瓶餵食(母乳或配方奶粉)者,由於容易較早產生厭奶的情形,而使得奶量減低,學者專家通常建議滿四個月之後即可以給予餵食副食品,以滿足嬰兒的適當營養需求;相對的,母乳哺餵的嬰兒通常厭奶機會低,若過早給予副食品反而剝奪持續母哺的機會。
過去研究也指出,照顧嬰兒者年齡越低、社經地位越低者、開發中國家或地區,都有較高比例在四個月之前給予嬰兒副食品。至於美國小兒科醫學會AAP則建議嬰兒在四到六個月之間才可以開始餵食副食品,過早餵食容易產生不利於嬰兒健康的狀況,例如嗆到窒息、過敏以及兒童肥胖等問題;但是如果晚於7-8個月大後才餵食,則容易造成營養不足、缺鐵性貧血以及生長落後等現象。
我國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目前的建議較傾向於WHO做法,亦即維持嬰兒以純母乳哺育到6個月,滿6個月後再添加副食品的建議,目的在於希望多鼓勵媽媽們多多餵哺母乳。更進一步說,媽媽們在考慮提供4-6個月之間的嬰兒副食品時,也應該要了解孩子在發展上的準備是否已經妥當(developmental
readiness),也就是包括頸部已經挺直不會搖晃,可以扶持維持一段時間的坐姿,進行咀嚼時頭部不會晃動,湯匙餵食時舌頭不會有明顯的排出反射,以及對餐桌上食物表現出明顯的興趣等發展表現都是已經準備好的發展訊號。
由上可知,餵食副食品的時機選擇,與1) 文化差異、2) 照顧者經驗、3) 餵食方式的演變,以及4) 嬰兒的神經發展表現等因素都有關係,因此,結論是每一位嬰兒原則上應在4-6個月後在給予副食品,其中奶瓶餵食嬰兒至少要在滿四個月後才給予副食品,而親餵母乳的嬰兒則等到六個月之後才餵食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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